曾任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广西中心副主任,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主任、惩戒委员会委员,曾任广西区律师协会金融委员会委员,2009年至今已执业十三年。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基建财务与信用及广西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经济师、会计师。原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南宁分行营业部、南宁市朝阳支行房地产信贷部、公司业务部、个人金融部等部门任领导职务十余年。2022年作为创始合伙人组建广西法树律师事务所,并任管理合伙人、金融团队负责人。
黄竟律师阅历深厚,知识面广博,在涉及金融与房地产相关的法学基础扎实,特别注重理论和律师实务的结合,在办案过程中,以细致入微的风格、悉心沟通的方式以及高成功率赢得了当事人与办案机关的一致好评,执业以来从未受过违规投诉,亦未受过委托人不满意投诉。
2010-2014年度担任南宁电台315法制节目专家评论员,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及良好声誉,是一位资深的金融与房地产专业律师。
2015年至2018年度担任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调解员期间,调解的某保健城合伙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个案调解工作入选司法部警律联调案例库,并与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一同获得了司法部的表彰。
2017年始任任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中心广西中心副主任,在国内外参与和组织了多场与东盟国家间法律服务机构的交流与合作,2018年7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法学会年会中组织向东盟各国的参会机构展示合作中心广西中心形象,并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马来西亚代表处、亚太法协会“一带一路”常设委员会、马来西亚律师协会国际专业服务委员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黄竟律师组建与带领的金融银行业务律师服务团队自2010年起,代理的金融系统案件(含个人与房地产类不良贷款)多次实现了在业界收回率第一、立案效率第一、清收耗时最少的突出成绩,十二年来,累计为建行广西区分行及工商银行广西区分行营业部南宁片区支行收回不良贷款数亿元,个案数千笔。获得了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与资产管理系统领导及员工的一致认可,辛勤的付出赢得了业界好口碑。
2019-2021年度,所领导的金融团队代理的建行崇左支行的诉讼,为该支行获得了年度不良资产工作全广西区域考评第一名的成绩,代理的南宁自贸区支行清收不良服务还为广西区建行法规、风险部门在信用卡盗刷案件、某分行因违反专项资金监管规定被判借款人个贷还款暂停案件的再审,人民银行南宁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个人贷款调解机制与青秀区法院的合作等方面多次提供专业法律意见,为桃源支行、朝阳支行、新城支行提供信用卡盗刷案件判例咨询,中小微企业普惠贷款案件二审代理服务等,桃源支行还据此取得了南宁市城区内信用卡盗刷类案件中为数不多的胜诉判决。2022年7月,还获得了建行广西区分行资产保全部评比的2020-2022年度南宁片区个人贷款不良资产诉讼代理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的成绩。